一般进出口报关程序有四个环节:进出口报关、合作检验、纳税和清关。
一. 进出口申报
所谓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根据《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委托报关企业应当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和书面报告的形式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检查。
1、申请期限
进口货物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收货人应当在货物交至海关监管区域后24小时内向海关申报。 .如果超过申报期限,海关将收取滞纳金。
2. 证明文件
进出口报关附件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交货(运输)清单、代理报关审批合同、进出口许可证等进出口相关文件。
二、配合查验
合作查验是指进出口商在海关查验中的合作行为。
1、检查地点
海关监管区域应进行检查。海关查验前必须通知进出口货物的行李和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到场。
2、检验方法
海关检查是彻底检查或随机检查。
三. 税收
进出口关税是指对进口货物和进口货物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
关税
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
进口关税是一国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根据计算方法的不同,可分为从价价、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目前,进口商品的关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关税是指对出口货物和货物征收的关税。征收出口关税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财政收入,限制关键原材料的大规模生产以保证国内供应,反对跨国公司以低价购买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提高生产成本国外加工产品。削弱产品的竞争力。
四. 完成清关手续
清关完成是指进出口货物的进口商完成各项清关手续,最终放行清关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