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货物申报系统报关单报文规范将调整,进口危化品的企业需密切留意随附单据的商品项号对应关系填报,2023年3月31日实施应用4.9.4版。如使用自有关务系统申报的,需提前按新报文格式对接准备切换。使用单一窗口标准版申报的只需按对应商品项号关系填报即可,其他无影响。
货物申报系统报关单报文规范4.9.4版本补充说明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将对货物申报系统报关单报文规范调整,本次调整内容如下:
一、依照总署【2020】129号公告第二条,进口危化涉企业符合性声明、抑制剂或稳定剂情况说明、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四类随附单据时,需录入商品项号对应关系。
报关单电子随附单据关联关系(EdocRealation)节点增加GNoStr字段,用于表示商品项号关系,多个商品项号用英文半角逗号分隔,如“1,3”。
二、版本号调整为4.9.4。
三、本次报关单报文规范计划于3月31日起实施。
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